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24918日上午918分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预先警报(918分至9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24分至9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930分至933分),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4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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