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和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归口管理,落实财务处《关于编报2024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校内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校各部门的事业规划目标,结合“十四五”校园规划,编报年度维修改造项目预算,学校根据申报情况逐步建立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库及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维修改造项目库。
二、入库要求
(一)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房屋修缮、设备资料购置(归口资产与后勤保障处管理)、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二)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报,所有申报项目将纳入学校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预备库,经学校预算评审同意立项的维修改造项目,纳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库。对于项目库中符合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支持条件的维修改造项目,将纳入2024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维修改造项目预备库。该预备库作为我校向中国科学院主管部门申报2024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的基本依据,一经形成,后期不能追加或调整。
(三)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5日)后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将进入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维修改造项目预备库申报流程,实现年度滚动入库机制。
(四)学校审议通过并同意立项的维修改造项目将由基本建设处与各申报单位共同向中国科学院申报立项,中国科学院、财政部评审通过的项目最终形成我校2024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维修改造项目库。
(五)2024年度以后,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将在前一年度5月份启动,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规划及申报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颍,宋皑瑾
电 话:63600733,63606412
基本建设处 财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