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尖刀”技术攻关工程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030/5928.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设项目负责人1名,下属课题各设课题负责人1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对应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及突出的研究成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投入项目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鼓励青年科学家(男性为1986年1月1日、女性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与并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参与骨干投入项目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参与人员必须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 参与本专项本年度指南编制的各类专家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并严格执行科研诚信和回避制度。
3. 项目下设课题数3—5个,参与单位数5—20家,至少设置1项产品应用示范课题,项目牵头单位须牵头不少于1项主要课题,同一法人单位牵头课题数不超过总课题数的1/2。
4. 项目财政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湖北省财政资金,申报时须据实申请财政资金(不得超出设定的预算控制数),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按20%、50%、30%的计划分三年拨付(实际拨付额度以动态调整结果为准);自筹资金要求按对应指南的有关说明执行(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自筹资金承诺书及证明材料,须明确出资单位、金额、到位时间及用途)。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在全过程审减的,总预算保持不变,由申报单位用自筹资金补足。
5. 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课题)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限项要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有在研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新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及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在研项目(课题)总数均不得超过2个;当年结题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立项前验收仍未完成的,取消立项资格)。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课题)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有未验收的湖北省“尖刀”技术攻关工程项目牵头单位(高校为二级学院或重大创新平台)不得牵头申报。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业务咨询电话:027-87135968)。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8日17:00前。
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1月9日前发送至wangrr@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联系人:王睿、赵新宇
Email:wangrr@ustc.edu.cn、zhaoxy1603@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2194、63600998
科研部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