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支撑自主化关键技术公开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30/5851.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 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本重大专项的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专项项目和在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 对于本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与项目骨干同期申报和在研的以上专项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本重大专项申报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申报和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
3.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6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除特殊说明外,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重大技术装备类项目参与单位(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 重大技术装备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通过答辩评审的项目,如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被评审核减,在签订任务合同书时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总额不得减少。
3.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具体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2个项目。2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4.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8:00至9月13日16:00。
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8月13日前发送至wangrr@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王睿、赵新宇
Email: wangrr@ustc.edu.cn 、 zhaoxy1603@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2194 、63600998
科研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