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拓展和巩固中欧双方科研人员的合作伙伴关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6年起设立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支持中方科研人员依托主持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邀请欧洲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学术交流,深化拓展中欧基础研究合作网络。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采用双PI申请制,不设项目参与者,中欧双方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方申请人: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 能够为欧方申请人来华开展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欧方申请人:

1. 具有欧洲国家国籍;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611日);

3. 具有博士学位,在欧洲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拥有正式职位;

4. 与中方项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优势互补;

5. 提交项目申请时,未被我国境内单位全职聘用;

6. 来华交流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资助内容与相关要求

本项目资助的合作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科研部受理时间为2026914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详见基金委网站: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239.html

联系人:李璐璐

电 话:63606707

Emaillilulu08@ustc.edu.cn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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