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306/5810.html。根据中国科学院的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申报本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以及参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或当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参与人员进行申报。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 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6年12月31日(含)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三、其他要求
1.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
2. 项目执行期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年12月。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对于指南方向1、21、30、31、3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总数不多于15人;对于其他指南方向,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8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总数不多于10人。
3.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对于有准入条件要求的指南方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业务咨询电话:010-68353995)。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8:00至4月28日16:00。
根据中国科学院要求,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3月20日前发送至maqianchi@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马千驰、戴古月
Email:maqianchi@ustc.edu.cn、daiguyue@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6546、63607567
科研部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