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122/5618.html。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书申报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申报团队需提供团队所有人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承诺书。
2.项目申报书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同一批次的指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的项目申报书总数不得超过1项。同一批次的指南,以课题负责人申请的课题总数不得超过1项。
3.“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
4.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
5.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申报。
6.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7.项目申报人员满足申报查重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诺书:
(1)同一批次指南,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数不超过2个,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3)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査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4)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重大专项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书内容需与申报的指南方向相符,项目申报书必须满足指南方向明确的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考核指标、成果形式、执行周期及经费等相应内容要求;除指南方向明确允许外,不得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执行周期。申报公开类项目申报书,需严格做好脱密处理,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以及涉及敏感信息;如果申报书确需包含涉密信息,可通过线下方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8:00至2025年1月3日16: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高技术发展处联系,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高技术发展处获取。
联系人:张见见、吴成宝
Email: zhangjianjian@ustc.edu.cn、chengbwu@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181、63607895
科研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