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通知: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本年度资助领域如下,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植物科学与农业(Plant sciences and Agricultur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2, C13, C14, C15, C16, C20

2. 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7, C18, C19

3. 生态学(Ec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3

4. 海洋生物学(Marine biology,申请代码1请选择C04, C19, D06

本年度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5项左右,资助期限为3年,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2项范围,实行无纸化申请,科研部受理时间为20241118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587.htm

联系人:李璐璐

电 话:63606707

Emaillilulu08@ustc.edu.cn


科研部     

2024925


Copyright 2006-202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皖ICP备05002528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