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2111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国道路、中国经验,有助于国际社会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的优秀成果;

2. 研究近现代特别是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3. 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具有文化传承和传播价值,有助于国外了解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

4. 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有助于参与世界学术对话、反映我国为世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成果。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国家社科办发布的推荐书目。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

二、申报程序

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315开放,请申报人于2023110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东区老图书馆301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 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7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 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7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申请形式、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申请要求等情况详见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2/1116/c431031-32567738.html)。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斌 63606027,刘亚男 63607153

 

文科建设办公室    科研部

2022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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